1、1月,煤炭部发出“关于山东煤矿学院发展规模的通知”,将山东煤矿学院的发展规模定为2000人。
2、2月,在原来函授分部(1962年成立)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山东煤矿学院函授部,主要负责华东地区煤炭工业学院的高等函授教育工作。下设济南、徐州、淄博、新汶、枣庄、肥城6个函授站。
3、
2月
4日
,我院对党委成立四年多来的工作情况作了总结,作了题为“全员进一步团结起来,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奋斗”的总结报告。
4、
3月
12日
,煤炭部同意华东煤炭工业公司“关于撤销江西煤矿学院并入山东煤矿学院,续办萍乡煤矿学校,撤销徐州煤矿学校并入泰安煤矿学校,续办华东煤炭工业干部学校的方案”的意见。
5、
3月
30日
,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委对三级干部会议的检查报告。
6、
4月
7日
,召开党委会,总结检查报告发扬民主总动员进行查上当放包袱问题。
7、
4月
15日
,召开第四次院务委员会讨论了教师职务提升,成立了业务评定委员会。
8、
4月
28日
,煤炭部下发[64]煤劳资第122号文,关于山东煤矿学院由部直接领导的批复。华东煤炭工业公司下发[64]华东煤劳字第31号文,同意将山东煤矿学院由部直接领导。
9、
5月
6日
,党委召开会议贯彻煤炭部高教会议精神,研究如何改进提高会后工作。
10、
5月
13日
,院召开会议传达了高教会议精神。
11、
5月
19日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我院收回历城县无影山公社堤口生产队土地4.35亩。
12、
6月
9日
,我院派工作组到江西矿院具体洽谈江西矿院并入山东煤矿学院具体工作,双双一致表示严格遵守“徐州会议”精神,充分协商安排具体工作。
13、
8月
25日
,我院党委下发1964-1965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纲要。
14、
9月
2日
,召开党委会决定
9月
18日
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刘子光检查五反运动中的情况。
15、
9月
22日
,煤炭部同意我院将采煤系经济专业分出来成立矿山经济系,有学生223名,教师17名。
16、
10月
23日
,我院与华东地质公司签定其部分房屋水电等移交我院管理使用的协议书。
17、
10月
27日
,召开院务会,讨论搞好教改和教师自觉闹革命的问题。
18、
12月
4日
,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总结上学期情况,布置后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