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山东省档案局为我校“山东省特级档案馆”授牌;
2、2010年,山东省档案局授予“山东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3、2010年,山东省档案局考评认定档案馆晋升为“山东省特级档案馆”;
4、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省档案局联合检查认定“优秀”等级;
5、2009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档案管理保持“省一级”标准;
6、2008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档案管理保持“省一级”标准;
7、2007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档案管理保持“省一级”标准;
8、2006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档案管理保持“省一级”标准;
9、2006年,山东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干部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0、2005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档案管理保持“省一级”标准;
11、2004年,山东省档案局考核认证档案管理为“省一级”标准;
12、2003年,中组部颁发“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一级单位”证书与奖牌;
13、2003年,山东省档案局考评档案管理为“优秀”标准;
14、2001年,山东省委组织部考核认证为“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达到一级单位”标准;
15、1999年,泰安市人事局、档案局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6、1996年,原煤炭部授予“全国煤炭部工业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7、1995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为“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先进单位”;
18、1995年,泰安市人事局、档案局授予“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9、1992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为“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二级先进单位”;
20、1992年,泰安市授予“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1、1992年,评为学校“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22、1991年,山东省档案局批准为“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三级先进单位”;
23、1990年,山东省教委授予“全省普通高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4、1989年,泰安市授予“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