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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07

 

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档案局下发《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及《实施<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近日,档案馆集中对2015-2017年单台价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项目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照本部门、本单位应归档的仪器设备项目明细单,按照《山东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类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和《山东科技大学使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立卷归档的方法与步骤》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上传档案管理系统,经系统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将实体档案移交档案馆,并办理交接手续。望相关单位和个人于2018125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任莉新  王领          联系电话:86057091  86057052

 

附件:

1. 附件1 山东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类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doc

2. 附件2 应归档仪器设备项目明细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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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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