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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23

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上级来文。上级部门对学校请示、报告的批复、批示,要与相应的请示、报告放在一起立卷,为永久保管;上级部门对学校普发性文件以发文机关为单位立为一卷或数卷,作为资料保存。

2.各单位形成的公文与资料。公文须向档案馆移交两套立卷存档。第一套公文附文件签批单,按问题、期限的不同,进行分类立卷;第二套公文按不同的文号分别组卷,卷内文件由小号到大号流水排列,保管期限为永久。移交存档的两套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尤其是有附件或批复的文件须将附件或批复收集齐全。未行文的重要资料只须移交一套归档。

3.声像资料。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光盘等声像资料,要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起归档,互注参见号。归档的声像资料,若无相应的纸质材料,需附文字说明。光盘要移交三套归档。

4.实物资料。单位或个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礼品等,要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起归档,互注参见号或附文字说明。

5.重要活动资料。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所承办的重要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与归档范围等依据《山东科技大学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详见档案馆网站—“档案法规”—“学校档案规章”)。

二、技术要求

1.实体卷整理。依据《山东科大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山东科技大学文书立卷的方法与步骤》(详见档案馆网站—“业务指导”—“归档指南”),将收集齐全的文件材料,分类组卷、编写页码、拟写案卷题名,进行预立卷。

2.网上著录。预立卷的档案资料全部实行网上立卷归档,录入档案网络管理系统时,务必注意信息的完整、准确及著录格式的规范。著录完成后提交系统,经档案系统管理员审定合格后,打印与卷内材料用纸规格相同的卷内文件目录。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山东科技大学使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立卷归档的方法与步骤》。

3.审核检查。案卷整理完成后,要填写“卷内备考表”。“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等情况;立卷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立卷人”指责任立卷者;“检查人”指本单位主要领导;“立卷时间”指完成立卷的日期。若卷内无情况说明,也须立卷人、检查人签名并标注时间,以示负责。

三、归档程序

1.兼职档案员利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打印《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实体卷,到档案馆归档。

2.交接双方须根据《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清点核对,签字移交。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615日前完成档案移交归档工作;科研、产品、出版、外事类档案6月底前完成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及泰安校区、济南校区7月初前完成移交。档案馆随时接收名人、实物、声像类及重大活动等档案材料移交归档。715日前通报各校区管委及各部门、各单位立卷情况。

五、注意事项

1.密级文件或有保密要求的档案资料不得上传档案管理系统,直接将实体案卷移交档案馆归档即可。

2.重视收集离岗、调动人员保管的文件资料,尤其注意换届岗位变动的领导手中有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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