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9-16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这是1994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第一个关于档案工作的文件,是新中国历史上党中央、国务院全面系统指导档案工作的又一个纲领性重要文献,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支持。《意见》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历史上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指导文献,突出强调了档案工作具有“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地位,指出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而不只是档案部门的职责。

近日,山东省档案局以鲁档发[2014]23号文件下发《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SDPR-2014-0620001),拟在全省开展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考核评估。这是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之后,全省档案管理的新规范新举措,也是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落实。《规范》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原则、组织领导和制度要求,提出了档案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服务利用和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方法和指南。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安全保障作为《规范》的重点部分,从建设方法和建设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首次将档案工作创新纳入评估体系。

 

附件: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4.18 M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山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的通知.zip

 

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图书信息中心302室
邮编:266590

版权所有:山东科技大学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