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4日,山东矿务局向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呈文,决定在洪山建立山东矿区第二煤矿职业学校。随后,由省文教厅报请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并由该局很快做出批示,同意在洪山开办山东矿区第二煤矿职业学校,于1951年秋季开始招生。
2、7月,洪山煤矿组成学校筹备委员会。校舍选定于洪山煤矿西山,即原华东工矿部疗养所旧址。
3、9月10日,奉上级指示,将学校名称由“山东矿区第二煤矿职业学校”改为“山东矿务局第二煤矿职业学校”。同日,山东矿区第二煤矿职业学校正式上课。
4、10月10日,学校举行了建校典礼,山东矿务局第二煤矿职业学校宣告成立。
5、10月23日,根据国家煤矿管理总局教育处文件 “山东矿务局第二煤矿职业学校”改称为“洪山煤矿职业学校”,隶属山东矿务局。